宁波诈骗罪刑事辩护|康蓉-章辉亮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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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9-16

康蓉 · 章辉亮律师团队深耕宁波地区刑事案件,长期办理普通诈骗、电信网络诈骗、虚假投资诈骗、合同诈骗等各类诈骗类犯罪案件。团队成员具有检察机关办案、企业审计监察与一线刑事辩护的复合履历,熟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的证据规则与办案节奏。

诈骗类案件的辩护难点通常集中在几个方面: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涉案金额的核算与质证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审查,以及退赃退赔与量刑协商。这些环节往往直接决定案件的走向。

速览:诈骗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按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档量刑。浙江省执行的数额标准为 6000 元、10 万元、50 万元;电信网络诈骗适用 3000 元、3 万元、50 万元。

以下梳理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常见类型、辩护要点与常见问题,供当事人及家属参考。具体案件的处理,仍需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具体分析。

一、诈骗罪基础法律规定

诈骗罪立案标准(浙江/宁波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

浙江省办理诈骗罪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为:数额较大 6000 元以上、数额巨大 10 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 50 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在宁波,普通诈骗案件诈骗金额达到 6000 元以上的,即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门槛低于普通诈骗。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

此外,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实务中一般掌握在相应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实施诈骗、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实施诈骗等从重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诈骗救灾、抢险、扶贫等特定款物,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也会影响定罪量刑。

诈骗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这一链条通常被概括为「欺骗—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取得财产—财产损失」,各环节需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被害人必须有处分财产的行为与意思,这是诈骗罪区别于盗窃罪等财产犯罪的关键。

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是诈骗罪辩护中最核心、也是争议最大的要件:行为人是否自始就具有不归还的意思,还是事后因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而无力偿还,直接决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诈骗罪量刑规定(浙江量刑数额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三档法定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结合浙江省执行的数额标准(6000 元 / 10 万元 / 50 万元),实务中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这些情节对最终刑期的影响,有时比数额本身更值得重视。

二、诈骗罪常见类型

不同类型的诈骗案件,在证据结构、涉案金额核算方式和辩护思路上差异很大。以下是最常见的几类。

普通线下诈骗

以面对面接触、虚构身份或事由的方式骗取财物,常见于民间借贷纠纷、以帮助办事为名收取费用、婚恋交往中的财物纠纷等。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通常在于是刑事诈骗还是民事纠纷——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存在真实的还款意愿与还款行为,往往是定性的关键。

电信网络诈骗

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包括冒充公检法、冒充客服退款、虚假中奖、虚假贷款等类型。这类案件适用更低的数额门槛(3000 元),且往往涉案人员众多、分工细化,形成「引流—话术—收款—洗钱」的完整链条。

实务中一个高频疑问,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与诈骗罪共犯的区分:提供银行卡、手机卡、技术支持或引流服务的人,究竟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还是单独构成帮信罪,取决于其主观上是否明知他人在实施诈骗,以及参与的程度与深度。这一区分对量刑影响很大。

投资理财、虚拟币诈骗

以虚假投资平台、虚假理财项目、虚拟货币交易为名骗取资金。此类案件的证据以电子数据为主——平台后台数据、资金流水、聊天记录,辩护工作往往集中在电子数据的提取程序是否合法、金额认定是否存在重复计算。

刷单诈骗、贷款诈骗

以「刷单返利」「无抵押放款」为诱饵实施的诈骗。前者被害人常被诱导先行垫付资金,后者则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为名骗取钱财。这两类案件的被害人人数多、单笔金额小,累计计算后往往迅速跨越数额门槛。

合同诈骗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以伪造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收受货款后逃匿等方式骗取对方财物。

需要重点区分的是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关系:合同诈骗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与诈骗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是否利用合同、是否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会影响罪名的认定,进而影响量刑档次。这一区分在实务中经常成为辩护的切入点。

三、诈骗罪核心辩护要点

这一部分从刑事辩护实务的视角展开。诈骗案件的辩护空间往往不在法条本身,而在事实与证据的细节之中。

「非法占有目的」辩护(无罪辩护核心)

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罪成立的主观要件,也是最主要的无罪辩护方向。

辩护思路通常围绕以下几点展开:行为人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项目或还款来源;取得财物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资金的实际用途是用于经营、投资,还是个人挥霍;未能归还的原因是经营亏损、市场变化,还是自始无意归还;行为人是否有过还款行为、是否出具过借条或还款承诺;双方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借贷关系,还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取。

如果案件事实更接近于民事经济纠纷、借贷纠纷,则应当主张不构成诈骗罪,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涉案诈骗金额的质证辩护(罪轻辩护重点)

诈骗数额直接对应量刑档次,是罪轻辩护的主战场。可以审查的方向包括:是否将未实际骗得的金额计入;是否存在重复计算(同一笔资金在多个环节被反复计入);案发前已经归还的金额是否未予扣除;被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或参与;审计报告与银行流水、平台数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

在数额接近量刑档次临界点时(例如接近 10 万元或 50 万元),几万元的差额就可能带来一个量刑档次的差别,这部分工作尤其值得投入。

证据瑕疵辩护(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电子证据合法性)

诈骗案件的证据以电子数据为主。可以审查:电子数据的提取、封存、移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聊天记录是否完整、有无断章取义;转账流水能否与具体的诈骗行为一一对应;被害人陈述之间是否存在矛盾;鉴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检材来源是否可靠。

取证程序违法、证据链条断裂的,可以依法申请排除,或者主张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取保候审、不予批捕辩护思路

在刑事拘留至审查逮捕的这段时间,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辩护工作通常包括: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向办案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论证行为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如系初犯偶犯、有固定住所与稳定工作、涉案情节较轻、有退赃退赔意愿、不具有逃跑与串供可能等。

对于涉案金额刚过门槛、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的当事人,这一阶段的工作往往能带来实质性改变。

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对量刑的影响

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是法定的从宽情节,在诈骗案件中对量刑的影响较为明显。实务中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退赔方案与时机,并就退赔后能否争取不起诉、缓刑或从轻处罚与办案机关沟通。

区分诈骗罪共犯与无关人员

在电信网络诈骗等团伙案件中,大量被抓获的人员实际上是底层员工、客服、技术人员,或仅提供银行卡、账号的人。这部分人员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取决于其对诈骗行为是否明知、参与程度如何、是否分得赃款。

对于主观明知证据不足、仅从事一般性劳务工作、未参与分赃的人员,可以主张不构成犯罪,或者主张构成较轻的罪名(如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争取罪轻处理。

常见问题

宁波诈骗多少钱会立案?电信诈骗立案标准是否不一样?

在宁波(浙江)办理普通诈骗案件,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 6000 元以上的,即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电信网络诈骗的数额门槛更低: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金额达到 3000 元以上的,即认定为「数额较大」。此外,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案件是否立案,还会结合行为方式、主观故意、证据情况综合判断。

欠钱不还,就一定构成诈骗罪吗?

不一定。

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在取得财物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民间借贷中常见的到期未还款,原因可能是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不构成诈骗罪。

但如果借款时即虚构了借款用途、提供了虚假的担保或还款能力证明,取得款项后用于挥霍或逃匿,则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判断的关键在于取得财物时的主观状态,而不是事后是否还款。

诈骗案退赃之后,可以判缓刑吗?

退赃退赔是法定从宽情节,但退赃本身并不必然导致缓刑。

适用缓刑需要同时满足《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是否自首立功、是否认罪认罚、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同样会影响最终结果。

退赃的时机与方式,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结合案情安排。

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会见吗?

在侦查阶段,家属不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依法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转达。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因此,家属应尽快为当事人委托辩护律师,由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电信网络诈骗,在外地抓捕,案件会移送到宁波吗?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管辖较为特殊。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此外,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如果诈骗数额当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后续累计达到的,可以由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因此案件是否移送到宁波,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如果当事人居住地在宁波,辩护律师可以就管辖问题与办案机关沟通。

认定诈骗罪,没有被害人笔录能不能定罪?

被害人陈述是诈骗案件的重要证据,但并非定罪的唯一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在被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笔录的情况下,如果有完整的转账流水、聊天记录、平台数据、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仍然可以认定。

反过来,如果证据之间互相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明链条,即使有被害人陈述,也可能因证据不足而不能定罪。

四、诈骗罪办案流程(家属视角)

家人被带走之后,最常遇到的问题是不清楚案件处在哪个阶段、每个阶段家属和律师分别能做什么。以下按时间顺序说明。

刑事拘留阶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并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这个阶段家属无法会见,能做的是:向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罪名与羁押场所;尽快委托辩护律师;准备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合同、借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在押的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帮助,并向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审查逮捕阶段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这七天是争取不予批准逮捕的关键窗口期。律师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围绕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等展开论证。

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这是全面了解侦查机关证据体系的阶段。律师会围绕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涉案金额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具备不起诉条件等,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

对于情节较轻、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的案件,这一阶段有机会争取不起诉。

审判阶段

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会见被告人、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并在庭审中就定罪与量刑发表辩护意见。开庭前,团队会组织庭审模拟推演,梳理争议焦点与应对方案。

各阶段的核心区别

公安阶段侧重「是否构成犯罪、有无羁押必要」,检察院阶段侧重「是否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法院阶段侧重「罪名的最终认定与量刑」。三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与沟通对象都不同,介入越早,可争取的空间通常越大

五、康蓉-章辉亮律师团队刑事法律服务

康蓉 · 章辉亮律师团队由北京浩天(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组成,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业务。

诈骗罪全阶段法律服务

团队接受诈骗类案件的全流程委托,包括:侦查阶段的刑事会见、法律帮助、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辩护意见、不起诉申请;一审、二审阶段的出庭辩护;以及刑事控告、被害人代理等业务。

服务地域

团队立足宁波,服务范围覆盖宁波全市,包括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奉化、余姚、慈溪、宁海、象山等地,同时办理全国范围内的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咨询提示

如需针对具体个案咨询,建议携带案件相关材料(如拘留通知书、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与团队律师当面沟通,以便对案件事实与证据作出准确判断。

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定,团队不对办案结果作出承诺,但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

六、法律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与一般性信息介绍,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

刑事案件的结果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司法机关的独立判断,个案之间差异较大,本文所述内容不应直接作为具体案件的处理依据。

如您或您的家人涉及具体刑事案件,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结合案件材料进行针对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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