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类案件的辩护,核心是后果、因果、证据与定性四条线。以下按常见争点分述。
「后果严重」是本罪三款共同的入罪门槛,因此这是本罪最有力、也最常被忽略的辩点。即便操作事实清楚,只要未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
本类案件的证据几乎全部是电子数据与技术结论:服务器与安全设备日志、流量记录与攻击特征数据、被改动的数据比对结果、程序样本…
第二百八十六条前三款是同一罪名的三种情形,但要件并不完全相同,逐字对照条文是必要的功课。 第一款针对系统功能,条文要求「…
本罪是故意犯罪。第一款与第二款虽未在条文中写明「故意」二字,但从「违反国家规定」与行为的性质看,仍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操…
第二百八十六条与第二百八十五条是两个不同的条文,前者管「破坏」,后者管「侵入、获取、控制、提供工具」。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
第二百八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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