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例第81号 无锡F警用器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企业合规整改如何纳入从宽考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份、税额37万余元,补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后企业与直接责任人员均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经公开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把企业建章立制、合规整改明确列为「悔罪表现」与从宽处罚的考量因素。要旨同时规定了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的衔接。
查看详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数额标准与企业合规整改的从宽空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份、税额37万余元,补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后企业与直接责任人员均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经公开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把企业建章立制、合规整改明确列为「悔罪表现」与从宽处罚的考量因素。要旨同时规定了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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